欢瑞世纪造假上市细节披露:杨幂2550万佣金未缴,李易峰被冒名借1800万买房

admin 2019-7-31 973

7月29日晚,欢瑞世纪发公告称,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告知书》)。

2016年11月,欢瑞世纪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欢瑞影视)完成借壳上市;2017年7月,该重组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此次下发《处罚告知书》意味着两年的调查走向终结。

(图片源自网络)

经调查,重庆监管局认为,2016年借壳上市的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欢瑞影视)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半年度的财务数据,导致欢瑞世纪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

《处罚告知书》决定,对借壳上市的欢瑞影视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处以60万元罚款;对欢瑞世纪实控人钟君艳及陈援夫妇共处以120万元罚款。

李易峰1800万元借款被欢瑞世纪实控人占用

2016年2月,彼时仍名为“星美联合”的欢瑞世纪发公告称,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收购欢瑞影视的100%股份,作价30亿元。因股东名单“星光璀璨”,这桩交易在彼时受到较大关注。

2011年11月,欢瑞影视第一次增资,明星何晟铭、杜淳、姜鸿、杨幂及其经纪人曾嘉等入股,成为陈援、钟君艳夫妇首次引入的外部股东;2014年6月,欢瑞影视进行股权转让,贾乃亮、李易峰、刘颖(颖儿)等明星入股。

2015年7月,欢瑞影视上市前夕,刘颖及其经纪人贾士凯、曾嘉、杨幂均以原价转出其所持欢瑞影视股份。其中杨幂于2011年获30万股,2014年6月再获20万股,成本价分别为1.2元/股和25.35元/股,合计成本价543万元。

杨幂等退出后,何晟铭、杜淳等明星通过借壳上市获逾千万财富。

截至2016年2月公告日,何晟铭持有欢瑞影视100万股,占比0.93%,通过交易获得上市公司362.68万股,以7.66元/股发行价计算,总交易对价约2778.13万元;杜淳持40万股,占比0.37,获上市公司145.07万股股份,对应1111.24万元对价;李易峰、贾乃亮各持20万股,占比0.19%,获上市公司72.54万股股份,对应578.64万元对价。

借壳上市后,因明星而备受关注的欢瑞世纪也曾因明星而受到非议。

2017年4月,欢瑞世纪发布2016年年报,其中应收账款余额最高的不是有相关业务往来的公司,而是公司签约艺人、股东李易峰,金额为1800万元,款项性质为“借款为往来款”。

同年6月,深交所向欢瑞世纪出具年报问询函,其中就问到李易峰的1800万元借款。

欢瑞世纪在深交所互动易上表示,李易峰曾在2015年2月向欢瑞世纪借款1800万,“用于购置房产”,并称李易峰已于2017年元月归还该借款。

在回复函和互动易回应中,欢瑞世纪均提到借贷行为发生在2015年2月,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以前,其内部审核不需要经过上市公司,不存在应该披露而未及时披露的义务。

然而随着今年7月29日《处罚告知书》下发,1800万元的真正去处也得以揭露:“钟君艳及欢瑞文化(陈援、钟君艳全资持股公司)利用向旗下艺人李某某借款事项,从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占用欢瑞影视资金1800万元。”

除了利用李易峰借款事项占用欢瑞影视1800万元,陈援、钟君艳、及其旗下的欢瑞文化还通过拍摄《铁血黑金》电视剧占用1200万元近四年。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在《处罚告知书》中认定欢瑞影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占用欢瑞影视资金事项存在信息披露违法的情况。

(图片源自互动易)

杨幂虽然在欢瑞影视上市之前以成本价退出,未能通过上市“一夜暴富”,但仍从欢瑞的身上寻到利益——比如不如约交纳艺人佣金。

2013年, 欢瑞影视与上海轩叙文化交流中心(上海轩叙)文化交流中心签署《演艺人员委托代理协议》,协议约定,欢瑞影视每年向上海轩叙收取演艺人员固定佣金,2013年约定的固定佣金为1000万元。

2014年,双方又签署《<演艺人员委托代理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欢瑞影视2014年向上海轩叙收取1700万元演艺人员固定佣金。

上海轩叙原名为上海嘉行文化交流中心,2012年由杨幂、曾嘉等6名自然人出资成立,按照出资比例计算,杨幂持股10%。2016年11月,杨幂清空其所持上海轩叙股份。

上海轩叙于2015年6月向欢瑞影视交纳2013年的850万元固定佣金,于2016年交纳了2014年的1700万元佣金。但资金却并非来自上海轩叙或是杨幂等股东,而来自现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援、钟君艳夫妇。

《处罚告知书》显示,陈援指定王贤民将该笔资金从浙江悦视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账户转入曾某账户,并要求曾某通过上海轩叙将资金转回欢瑞影视,作为收回上海轩叙应支付的2013年的850万元固定佣金。

2016年交纳的1700万元佣金也是同理,陈援安排其控制的欢瑞文化和欢瑞世纪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将1700 万元资金转入王贤民控制的银行账户,请王贤民安排人员将这 1700 万元资金转入曾某银行账户,并要求曾某通过上海轩叙将资金转回欢瑞影视,作为收回上海轩叙应支付的2014年的1700万元固定佣金。

综上,监管认定,欢瑞影视虚构收回应收款项2550万元,造成2015 年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425万元,2016年半年报少计提坏账准备467.5万元。

借壳上市不足三年,市值蒸发94亿

在《处罚告知书》中,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查出,欢瑞影视及欢瑞世纪涉及四项信息披露违法情况,其中包括上述对上海轩叙“应收账款少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及涉及李易峰的“欢瑞影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欢瑞影视资金”的情况。此外,欢瑞影视信披违法还涉及“因提前确认收入虚增营业收入”的情况以及“推迟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情况。

《处罚告知书》决定,对借壳上市的欢瑞影视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处以60万元罚款;对欢瑞世纪实控人钟君艳及陈援夫妇共处以120万元罚款。

2017年7月,欢瑞世纪刚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时,其董秘在互动易上回应投资者对于立案调查的提问时称,“要坦然直面”、“把炒股和调查都当成如厕读品—拿得起,放得下”。

对投资者而言,需要“坦然直面”的还有缩水的市值和2018年下滑的业绩。

2016年11月,欢瑞影视完成借壳上市后,股价和市值一路走高。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2017年1月12日欢瑞世纪股价至34.08元/股(后复盘),对应整体市值达134.5亿元的峰值。

此后欢瑞世纪股价一路下行。7月30日收盘,欢瑞世纪股价报4.11元/股,总市值为40.3亿元,市值较峰值已“蒸发”94.2亿元。


影视行业仍未走出“寒冬”的阴影,欢瑞世纪也受到影响。

2018年全年,欢瑞世纪营业收入为13.28亿元,同比下滑15.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4亿元,同比下滑23.09%。

影视剧及衍生品仍为欢瑞世纪主要的营收来源,2018年营业收入为11.14亿元,占比83.86%,金额同比下滑24.36%。

年报显示,《听雪楼》、《盗墓笔记》等5部影视剧收入总计9.53亿元,占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71.71%,其中收入最高的《听雪楼》在豆瓣评分为4.4分。


业绩预告显示,今年上半年,欢瑞世纪预计实现1500-200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的5011.31万元下降60%-70%。

对于净利润呈较大幅度下降,公告解释称,因与去年同期相比,影视剧确认收入的部集数量减少,艺人经纪业务收入小幅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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