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香港反对派议员区诺轩丧失了立法会议席,这也意味着,他聘用的一干“重量级”职员同时饭碗不保,包括“鼎鼎大名”的黄之锋、周庭及其它多名“港独”组织——“香港众志”的成员,通通面临失业的窘境。
区诺轩(左)、周庭(中)、黄之锋(右)
“煽暴派”议员被自己人拉下马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港独”组织“香港众志”成员周庭和“港独”分子刘颖匡去年初分别被选举主任取消议员资格(DQ),二人先后向高等法院提出选举呈请,并因选举主任未给予解释机会的程序问题,侥幸获判胜诉;但却由法庭坐实了选举主任有权DQ,同时令区诺轩和范国威丧失立法会议员身份。
周庭(左)与刘颖匡(右)香港东网报道截图
终审法院17日拒绝批出二人提出的选举呈请上诉许可,两名“短命议员”即时失去立法会议席。泛民所占立法会议席也因此再减两个。
范国威(左)与区诺轩(右)被法庭裁定为“非妥当当选”,失去立法会议席
多名立法会议员表示,“独派”、“自决派”动辄玩弄司法程序,借此做秀,以达到某些政治目的,最终自招闹剧收场,这次裁决令他们原形毕露。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认为,“独派”玩弄选举呈请机制,最终却自讨苦吃。当日周庭及刘颖匡提出选举呈请,法庭判决书已明确列出,选举主任有权根据参选人过往言论、政治立场及政党背景等,决定是否裁定其提名资格无效。“独派”自以为是,企图利用选举呈请彰显他们口中所谓的“选举公义”,殊不知此举进一步巩固了选举主任的职能,还透过挑战当选人的议席,变相令自己人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这次裁决将“独派”的闹剧原形毕露。
工联会立法会议员何启明指出,一直以来,“独派”都自以为是,认为法庭会盲目偏向他们,故一旦不合心意,便胡乱提出司法覆核,挑战选举主任的决定,现时经过法庭确立选举主任的权力,只要改善程序便可。他认为,日后选举主任更应坚守原则,只限符合基本法规定的参选人才能入闸,有责有权地去处理。
何启明又指出,近年煽暴派不断钻选举规则的空子,引入所谓“Plan B”、“弃选”等方法,不择手段地务求赢取议席,夺取管治权,法庭的判决理顺了不同参选人之间的关系,希望日后的选举能够更加公平公正,让香港人可以如实地表达自己的政治选择。
黄之锋、周庭也“失业”
由于区、范二人失去议席,事起周庭、刘颖匡提出的选举呈请,故而“黄丝”阵营有人指,周庭未以“大局为重”,要为二人失去立法会议席“负最大责任”。
事实上,此次失去立法会议席的区诺轩与“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关系密切。据香港文汇网报道,周庭被DQ后,由“Plan B”(后备人选)前民主党成员区诺轩补上,“香港众志”全力为其抬轿,成为支撑其参选的最重要组织。
乱港分子黄之锋卖力给区诺轩拉票
区诺轩也“知恩图报”,在去年3月当选议员后,随即用公帑聘请时任“香港众志”主席的罗冠聪、副主席袁嘉蔚、秘书长黄之锋、常委周庭等9人,等于是把“香港众志”的核心层“包起”了。
据立法会文件显示,区诺轩在上任后首个月就一口气聘请了12名职员,月薪支出总额逾16.6万元港币(包括2018年4月及3月21日至31日薪金),其中“香港众志”9人的总薪酬达12万元。
除豢养一班“香港众志”成员外,区诺轩还为“香港众志”成员或前成员参加今年底的区议会选举出钱出力。区诺轩不仅将自己的地区办公室借给他们作基地,还亲身到街站为“香港众志”争取支持。
17日立法会秘书处也正式为二人“除牌”,以黑色胶布封去立法会内有关二人办公室的名牌。
图源:香港《文汇报》
不过,应二人的要求及考虑到节日假期等因素,立法会容许他们可于明年1月6日或之前撤走大楼内的办事处;有关议员酬金及营运开支等事宜,秘书处会按照相关指引处理。
据悉,区诺轩与秘书处开会,秘书处暂不会追讨已经申领的营运开支。不过,区诺轩认为自己仍可领取议员离任时的一笔结束办事处的实报实销津贴,上限大约是23万元,及一笔职员的遣散费开销。至于约满酬金,若可领取每人约有30万元。
如今区诺轩已非议员,“香港众志”一干乱港分子都或面临“失业”。
圣母院饱受年久失修困扰
区诺轩此次被自己人DQ,连带黄之锋等乱港分子也丢掉工作,对此,网友们纷纷表示祝贺。
也有人嘲讽,“一众猪队友集合!剥着花生看好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