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通报了刘诗施(演员刘诗诗原名)与黄泽军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该案件的审理法院是北京互联网法院,裁判日期为2019年8月28日。
本案中,被告发布了名为《继李小璐做头发后,“第一狗仔”卓伟再下猛料:刘诗诗出轨并怀孕》的文章,涉及到了“刘诗诗背着吴奇隆约会别人,并且怀孕孩子不是吴奇隆的”等严重诽谤性质的内容。因此,刘诗诗要求被告公开赔礼道歉不少于90日,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以及其他费用共计45万余元。
经过法院的调查,也发现《继李小璐做头发后,“第一狗仔”卓伟再下猛料:刘诗诗出轨并怀孕》的文章中内容皆为不实消息,严重侵犯了刘诗诗的名誉权。
最后,法院判决被告向刘诗诗公开赔礼道歉,并在15日内向刘诗诗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公证费以及律师费1万元,共计4万元,刘诗诗的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
事实上,早在10月21日,北京法院公开刘诗诗名誉权案的判决书,被告散布“刘诗诗出轨被抓拍,孩子不是吴奇隆的”等谣言,涉嫌严重贬低艺人人格,导致其社会评价降低,损坏其良好形象,法院判定构成对刘诗诗的名誉权侵害,被告需连续15日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表道歉公告,赔偿4万余元。
对此,网友也也希望刘诗诗能在维权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坚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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