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消息,华谊兄弟昨日发布关于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补偿完成的公告。公告称,根据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及老股东冯小刚和陆国强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若老股东在业绩承诺期内未能完成某个年度的“业绩目标”,则老股东同意于该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以现金的方式(或目标公司认可的其他方式)补足目标公司未完成的该年度业绩目标之差额部分。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2020年度承诺的业绩目标为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7,490.06万元。2020年,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浙江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的项目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延迟,未能完成业绩目标,按照业绩目标与实现的业绩差额,应补偿金额为16,804.29万元。截至本公告日,老股东已根据协议约定,以现金的方式按期支付完成业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