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中院:已查封王思聪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

admin 2019-11-22 1156

11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北京市二中院”)召开执行主题新闻通报会。据悉,王思聪于11月4日被北京市二中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亿余元。11月19日,法院向王思聪下达限制消费令。此外,法院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思聪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调查。

北京市二中院新闻办介绍,截至目前,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故该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查封王思聪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

目前,王思聪已依照法院发出的财产申报令,向北京市二中院申报财产。另外,当事人反馈双方就涉案债权履行正在协商中。

北京市二中院新闻办负责人称,下一步,该院会依法核实被执行人王思聪申报财产情况,并结合双方协商情况,依照法律规定,适时采取相关措施。

此前,因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相关的仲裁裁决,

法院向王思聪下达的限制消费令显示,执行申请人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相关的仲裁裁决。北京市二中院限制消费令(2019)京02执1325号显示,王思聪被限制你实施部分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该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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