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一名网友发微博称自己在乘坐南京地铁二号线时发现地铁执法人员在检查乘客在车厢内饮食时,对中外乘客区别对待。微博发出后,也得到了南京地铁方面和地铁警方的回应。扬子晚报/扬眼记者 裴睿
乘客吐槽>>>
都是车厢内吃东西,处理时却“内外有别”
事情发生在7月10日晚上的南京地铁二号线上。该网友的微博内容称:“晚,8点20分,南京地铁二号线。我对面的一个外国妹在吃星巴克,斜对面的小哥在喝奶茶。两个执法的妹子,选择性执法,只让外国妹把面包收起来,然后给小哥开了罚单。我就想问问这种区别对待是根据哪条规定来执行的?”
微博内容描述得十分简单明了,同时还配发了两张照片,一张照片为两名身穿白色制服的地铁交通设施保护办公室的执法人员站在一名乘客面前;另一张照片为几名外籍乘客,其中一名外籍乘客正在吃着东西。
官方回应>>>
处理结果有违公平公正,将加强培训避免再发
针对该网友发布的内容,南京地铁公安分局宣传民警“施sir”在当日23点54分首先进行了回应。施警官表示,“行为违反地铁车厢禁食规定,确实应该一视同仁,相信地铁执法队员已经听到网友呼声,谢谢博主监督。”
7月12日,南京地铁官方微博在经过对事件的详细调查之后,也对此事进行了回复:“感谢大家对我们执法工作的监督,对于工作中的不足我们一定及时纠正。”南京地铁方面的调查显示:经过调看现场执法视频,现回复如下:一是视频中一名外国女性乘客在列车上食用面包、中国男乘客饮用奶茶的行为均违反了《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六项, 根据本《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 可对当事人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二是现场两名执法队员因语言原因仅对外国乘客进行口头劝阻,而对中国男乘客进行了行政警告处理,此处理结果确已违反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三是将及时加强对两名当事执法队员的培训管理,避免今后出现类似情况。
来,复习一下>>>
地铁车厢禁食,违者可处100元以下罚款
扬子晚报记者了解到,地铁禁食令是指为了保持地铁内的环境而制定的不允许在地铁内食用食品的举措。在2014年4月制定、并于7月1日正式实行的《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中,对“地铁车厢内饮食”作出了明确规定。《条例》第38条第6项规定,禁止在列车车厢内饮食;第58条规定,违反该条项者,交由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责令改正,并可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在地铁车厢里,吃东西喝东西的饮食行为都违反了条例规定。
扬子晚报记者从南京地铁集团了解到,目前地铁结束每天的运营工作以后,也有保洁人员清除当天所有列车上的垃圾。尽管不允许饮食,但仍然会有一些乘客将饮料瓶、塑料袋遗留在车厢内。再加上站台内产生的垃圾,每年地铁方面光清理运输乘客产生的垃圾就要花费不菲。除了南京,无锡、西安、厦门等城市也有地铁车厢内禁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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