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在广场上演“鬼子进村”辱华?辽宁公安:民族尊严不容侵犯,行拘

admin 2021-8-2 550

近日,辽宁省大石桥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一起公开进行低俗表演、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案件,2名涉案人员被行政拘留。

2021年7月14日19时许,大石桥市蟠龙山广场出现两名男子,一名身穿侵华时期日军军服,手持日军佩刀扮演日本军官,另一名男子身着黑色长衫,头戴黑色毡帽,手持旧日本军旗扮演“汉奸”,引发了大量市民围观拍照、录制转发,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

日军侵华是中国人永存心头的伤痕,抗日战争是中国人奋起斗争的伟大壮举,抗战历史岂能亵渎?民族伤痕岂能娱乐?

大石桥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迅速指派镁都派出所开展调查。经查:张某文,男,60岁,营口老边区人;张某军,男,60岁,大石桥钢都管理区人。二人系某秧歌队负责人,在进行文艺创作时舍本逐末,公开表演期间混淆是非,以涉及“辱华”的低俗表演歪曲我国抗日历史事实,对网络环境和公共场所秩序造成恶劣影响。鉴于二人主动接受公安机关传唤,且认错态度较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大石桥市公安局决定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文、张某军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国家和民族尊严不容践踏,公民言行不能逾越法律底线。对于有损国家和民族尊严的违法言行,公安机关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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