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六十场涉疆问题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围绕反恐、去极端化有关问题,视频连线暴恐事件受害者及家属,介绍新疆反恐、去极端化的经验成效。
莎车“7·28”暴恐案受害者张立华通过视频连线方式讲述了7年前遭受暴恐袭击的经历。当时她与丈夫一起开着装牛的货车路过莎车县,遇到暴恐分子。她因在车厢二层卧铺未被发现而躲过一劫,丈夫却倒在了血泊里。提起那场暴恐袭击,张立华哭道:“我真的想不通,大家都是人,这些暴恐分子怎么会这么残忍?他们带来的伤害我们一生都无法忘记。我非常珍惜现在安定祥和的幸福生活,真的不希望我们的遭遇再次发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徐贵相表示,据不完全统计,自1990年至2016年底,“三股势力”在新疆等地共制造了数千起暴力恐怖案(事)件,造成大量无辜群众被害,数百名公安民警殉职,财产损失无法估算。在这样严峻复杂的反恐形势之下,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各族人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发展权等基本权利,新疆采取了一系列坚决有力、行之有效的反恐去极端化措施,遏制了暴恐活动多发频发势头,实现了连续5年未发生暴力恐怖案件的显著成效。
徐贵相介绍了新疆开展反恐和去极端化斗争的经验做法:第一,坚持遵循国际反恐原则。我们积极响应联合国关于“采取行动防止和打击一切形式恐怖主义”的倡议,依法对任何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组织策划实施恐怖活动、侵犯公民人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借鉴吸收国际社会反恐经验,探索通过去极端化的方式,从源头上消除恐怖主义威胁,为国际反恐斗争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二,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我们积极响应联合国关于在反恐中实行法治的倡议,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上位法精神,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先后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新疆司法机关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法律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强制性,规范反恐、去极端化斗争的全过程,确保了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第三,坚持在反恐中保护人权。我们严格遵守国际人权法的要求,高度重视处理好反恐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平衡,坚决防止发生限制各民族群众基本权利的现象,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保障正常社会生活。
第四,坚持反恐、去极端化不与特定地域、民族、宗教挂钩。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决不针对某个民族,也不能针对某种宗教。在实际工作中,新疆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大力倡导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尊重和保障各民族风俗习惯;切实尊重和保障各族群众宗教信仰自由,积极推进各种宗教健康有序传承。
第五,坚持宽严相济与预防教育挽救相结合。对于少数十恶不赦、顽固不化的暴恐团伙头目、骨干分子,我们依法处理、严惩不贷。但对于感染极端主义、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我们通过依法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注重用拉的方式而不是推的方式,用挽救的方式而不是严惩的方式,用关爱的方式而不是嫌弃的方式开展帮教,使他们摆脱极端思想束缚,掌握一技之长,实现稳定就业,重新回到了阳光下生活。
第六,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近年来,新疆高度重视民生改善工作,连续多年将财政支出70%以上用于改善民生,持续推进以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为重点的一系列惠民工程,形成了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良好局面,新疆地区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当前,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稳定和谐、安居乐业、共同富裕已成为社会发展主流,反恐、去极端化工作的群众基础也变得更加牢固。
第七,坚持参与国际反恐务实合作。近年来,新疆在中央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与周边国家建立边境地区和执法部门反恐领域对口合作机制,在情报信息交流、边境联合管控、涉恐人员查缉、反恐怖融资、打击网络恐怖主义等方面,进行了务实交流与合作,在维护国际和地区安全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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