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8 日发生在港岛西区的非法游行集会活动中,激进示威者用极端暴力手段冲击警方,警方在此次行动中共拘捕 49 人,其中 44 人被控暴动罪、1 人被控藏有攻击性武器,45 人均将于今天(31 日)提审。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由于部分疑犯被扣留在葵涌警署,昨晚(30 日晚),千名口罩党借机包围葵涌警署叫嚣 " 放人 ",一度欲冲进警署。防暴警员冲出警署制止,反被围攻、追打和投掷镪水弹,至少 5 名警员被灼伤。警员一度持霰弹枪喝退激进分子。
据香港东网,凌晨 1 点 30 分,示威人士陆续散去。
不过,据大公网消息,依然有人在网上讨论区煽动,今日要包围法院声援被控者,狂言若暴动罪成," 到时真系火攻算 ",鼓吹火烧法院。
近千人包围葵涌警署叫嚣 " 放人 " 图源:大公网
值得注意的是,有激进分子手持美国国旗,并蒙面参与包围警署。
激进分子向警员投掷杂物,纵暴议员尹兆坚在旁协助搞事 ? 图源:大公网
晚上 10 时半,大批防暴警员赶至巴士总站增援驱散激进分子,但因人数不多,仍被不停围攻。他们用巴士站的地拖、椅垫攻击警员。
一名警署警长见情况危急,一度从冲锋车上取出雷明登霰弹枪,擎枪指向激进分子。双方发生冲突,防暴警察冲出警署进行驱赶。
图源:文汇网
据大公网消息,香港警务处警察公共关系科 30 日通过政府新闻处发稿指出,7 月 28 日在港岛西区一带有大量群众进行非法集结,其间有示威者堵塞干诺道西以及德辅道西近西边街的一带道路,以雨伞、木板、竹支、铁马等物品设置路障。他们掘起路面砖块、拆毁路边围栏、破坏附近路牌和灯柱,并以砖头及削尖铁枝等致命武器袭击在场警务人员。多次警告无效后,警方于当晚约 7 时采取清场行动,以恢复社会秩序。
警方在行动中拘捕 49 人,分别为 32 男 17 女,年龄介乎 16 至 41 岁,案件交由港岛总区刑事总部跟进。警方经调查及谘询律政司意见后,控告 44 人暴动罪,最高可判处 10 年监禁,其中一名被控暴动罪的 33 岁男子被加控一项袭警罪。另外,一名 24 岁男子则被控藏有攻击性武器,他们全部将于 31 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另外 4 人中,其中 2 人获准保释外出,2 人获暂时释放。
法律界人士:警方严厉执法有助彰显法治
大公网援引多名香港法律界人士的观点表示,近月一系列违法暴力事件令践踏法治的歪风不断蔓延,警方严厉执法有助彰显法治。
原全国政协常委、前律师会会长刘汉铨表示,违法暴力行为已经严重冲击了香港法治及社会安宁,甚至有人包围警署逼警方放人,这种无视法治的风气十分危险。法治是保障民主、自由的基础,但现在却有人以争取民主、自由为名去破坏法治,是本末倒置,故如今的当务之急就是要惩治非法暴力行为,让法治重新得到彰显。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指出,触犯暴动罪包括两项条件,其一是参与非法集结,其二是破坏社会安宁。当日港岛游行未获警方不反对通知书,参与者均涉非法集结;而部分人携带大量武器,已有明显破坏社会安宁的意图,后来阻塞交通、破坏交通灯、纵火、冲击警方等行为无疑属于破坏社会安宁。除了前线冲击者外,在后方提供支援的后勤人员亦同样涉及干犯暴动罪。至于当日有多名议员出现在现场,马恩国认为,若有关人士为暴力冲击者扮演 " 和事老 ",阻碍警方执法,除了可能干犯阻差办公之外,亦可能被视为 " 后勤 " 角色而干犯暴动罪。
全国政协委员、律师黄英豪认为,今次警方迅速控告有关人士,一方面显示警方搜证调查高效,一方面亦显示搞事者愈来愈明目张胆,在众目睽睽之下破坏社会。若反对派尊重法治,便应与这些激进示威者划清界线,否则便是破坏法治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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