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患者医疗救治血浆储备应用,指导各地规范开展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采集治疗工作,保障采浆工作人员和献血浆者安全,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在全面总结恢复期血浆采集治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疫情形势变化及研究进展,对治疗方案进行修订,形成《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三版)》。主要修订以下内容:
一是捐献血浆者招募部分。增加无症状感染者招募要求,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初次阳性时间不少于3周;修改献血浆者招募采集时间,“距首发症状或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初次阳性时间不少于3周;符合最新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出院标准”。
二是临床应用指南部分。进一步细化恢复期血浆临床应用适应症,明确临床应用遵循原则,恢复期血浆主要用于病情进展较快、具有高危因素的普通型以及重症、危重症新冠肺炎患者;完善输注原则,优先选择ABO和RhD同型血浆输注,特殊情况如某种血型的康复者血浆缺乏等可以实施相容性输注。
三是人员安全防护及工作环境消毒要求部分。增加现场采浆人员防护要求,保障采浆人员安全。医务人员在采集康复者血浆时,应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包括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帽子,严格手卫生,戴手套;当可能发生喷溅操作时,穿隔离衣,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严格按照采浆防护要求正确选择和穿脱防护用品,在规定区域内穿脱,脱摘前进行手卫生。脱摘后的防护用品按照医疗废物处置。
关于印发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三版)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工作,保障献血浆者和采浆工作人员安全,我们组织专家在总结前期采集治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疫情形势变化及研究进展,对治疗方案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治疗方案(试行第三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新冠肺炎康复者恢复期血浆临床 治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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