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老太在银行买理财产品,合同显示的却是玛莎拉蒂、大众辉腾等豪车所有权转让投资协议。
9月22日,有投资人亲属向澎湃新闻反映,其82岁的母亲蒋祝英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周家嘴支行购买的“理财产品”并非是银行理财产品,而是多份带有回购协议的车辆所有权转让投资协议。
目前,上海银保监局已受理蒋祝英举报的工行周家嘴支行理财经理倪惠莹销售非银行理财产品等事项,将对该事项进行核查处置。
澎湃新闻获得的一份车辆所有权转让投资协议显示,上海馨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馨联汽车)与蒋祝英之间共签署了车辆回购协议书、车辆所有权转让合同、车辆委托寄售合同等。馨联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向蒋祝英转让一辆玛莎拉蒂Ghibli汽车所有权,占车辆所有权的30%,转让期限3个月。与此同时,根据协议,蒋祝英还将车辆全权委托给馨联汽车,并以后者的名义代理出售。
从这份投资协议可以看出,其中并没有工行上海周家嘴支行的相关信息。一般而言,银行销售自家理财产品,都会在理财产品的投资合同上加盖银行公章。如果是银行代销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发行机构会在委托银行代理销售的理财产品的投资合同上加盖公章,银行则会在汇款等业务凭证上加盖公章。也就是说,所谓的“银行理财”产品,既不是工行自家理财产品,也不是工行代销的理财产品。
而所谓的理财收益,或许与投资协议中的车辆回购协议书中相关。车辆回购协议书显示,蒋祝英此次购买期限是3个月,客户年化收益率为6%(如过回购期限,视为蒋祝英自动放弃该车辆被回购权利)。
根据蒋祝英委托律师向上海银保监局提交的投诉书,居住在工行上海周家嘴支行附近的蒋祝英,去该银行办理业务时认识了该行理财经理倪惠莹。倪惠莹时常向蒋祝英介绍、推荐工行的理财产品,蒋祝英逐渐对其建立了信任感。
2018年下半年,倪惠莹向蒋祝英推荐一款新的工商银行“理财产品”。出于信任,当时已81岁的蒋祝英毫不犹豫地在相关文件上签了名,并在倪惠莹手把手的指导协助下前前后后支付了60万元。
不过,后经蒋祝英子女了解,其母亲支付的上述款项与馨联汽车有关,该公司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涉嫌诈骗,被公安部门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母亲的款项因此也无法继续兑付,造成60万元款项无法讨回。
蒋祝英之子向澎湃新闻表示,倪惠莹不时会带他母亲出去吃饭,母亲都把她当女儿看了。倪惠莹利用工作时间、工作身份,带其母亲去吃饭,或去他母亲家,签署了这些合同。
在投诉书中,投诉人认为:被投诉人的员工利用其银行理财经理的身份,以银行“理财产品”的名义向年老无分辨能力的投诉人行骗,给投诉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被投诉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据了解,蒋祝英购买的60万元“理财产品”其实是签署了四份车辆所有权转让投资协议,其实一份20万元,两份15万元,一份10万元,分别涉及玛莎拉蒂、大众辉腾、迈巴赫等二手豪车的部分产权。
在蒋祝英子女与工行上海周家嘴支行有关负责人反映后,倪惠莹向蒋祝英转回了20万元。截至目前,仍有40万元未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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